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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山东省考在即!法律常识题考法及正确答案揭晓?

时间:2025-06-13 22:11:39

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那可是马上就要来了这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可是一场至关重要的大考验!好多考生都为这考试发愁,尤其是法律常识题公务员法律常识,大家普遍觉得难搞。不过别慌,中公网校专家来帮忙!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一下这公务员考试里的法律常识题。

法律题的“拦路虎”

好多考生一碰到法律常识题,那真是脑袋都大了,觉着这东西又难又抽象,根本没法把握。就像咱考试中常出现的情况一样,大家看到法律题,心里就犯嘀咕。可其实,很多法律题目跟咱的生活那可是紧密相关的,虽然大家觉得它难,但它其实也有解题的门道。就说下面这道题,感觉很多考生栽在这上面

例题现身揭秘

有这么一道题问“下列行为中,不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正确答案是A项。其实要选对A项,说难也不难。不过对于B项,那争议可就大了去!好多考生就觉着乙在为他人利益管理事务的时候,还有为自己利益的目的,就觉得这不构成无因管理。这想法听着好像有道理,但其实,还得接着仔细分析分析到底咋回事。

无因管理规定解读

公务员法律常识_无因管理构成要件解析_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根据《民法通则》93条规定,就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去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那就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这就是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考生平常学这知识点的时候肯定接触过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像什么 “为他人管理”之类的限定条件。说起来道理是好懂,可实际做题的时候就迷糊了。

特殊情形深入分析

对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种情形,很多考生就犯迷糊,不知道这算不算无因管理。咱要说,答案可是肯定的!在民法教材里说得明明白白的,纯为他人利益管理是无因管理,这种主观客观不同的情况同样算无因管理。省考出题就有这么个特点,碰到那种似是而非、大家都有点知道又其实不太清楚的知识点公务员法律常识,就爱考。像去年省考婚姻法里问房租是否属于夫妻财产孳息那题,和这题那就是异曲同工!

题目选项详细剖析

公务员法律常识_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_无因管理构成要件解析

再说说C项,很多考生会问15岁的丙有没有能力进行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管理者有行为能力,只要有管理事实且符合条件,那15岁这条件就是个陷阱而已。还有D项,有人觉得这里面没有具体的受益人。其实处理井盖这些事是市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受益人可不就是他们,很好理解的。

备考建议与期望

中公网校专家觉得,考生们要应对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一定得认真研究历年试题,把握好命题特点再全力复习。复习范围得广,难易也得有个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变化莫测的常识考试中稳稳当当的。

各位看官,你在备考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碰到过哪些特别难搞的知识点?要是觉得这文章有用,就点赞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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