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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3 22:37:53
咱这继承啊还有劳动合同,可是和咱生活息息相关的!弄不好这里面好多事就要出矛盾,咱今天就好好聊一下。
继承开始条件规定
哇,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条那被继承人死亡那可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条件!这就说明啥,比如说老王,在他活着的时候,子女们可不能就急着去争啥遗产。只能等他去世了,才算继承可以启动。这规定是铁打的,没得含糊。甭管啥其他事,只要这被继承人还活着,继承就开启不了。你要是弄混,那可就乱套
现在有些家庭,就不明白这规定。还想着提前就去处理啥房产啊啥钱财,结果到最后就闹成一团糟,好多亲戚之间还都有了矛盾。所以,这唯一法定条件可得深深记在心里头。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
这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说得挺清楚的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这意味着啥,像老李他外面有个私生女,虽然这孩子是非婚生育的,但是她的继承权是和老李其他法定的婚生子女一样一样的。任何人都不准歧视、限制、剥夺!可现实当中,还是有些认死理儿的老古董法律常识问答题,觉得非婚生的孩子就不能有这权利,对人家各种欺负。其实,从法律上讲这是十分错误。咱们得尊重法律条文的规定,让每一个该享有权利的人都得到他应得的东西。要是有人胡乱剥夺人家的权利,那就是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
继子女继承规定
要是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彼此都没尽啥义务,那肯定就不存在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举个例子,老张再婚带着还没成年的儿子到了新家,他新老婆的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独立生活了,跟老张和老张儿子也没啥交集,这样的话,老张和那个继子女之间就没法相互继承遗产,因为互相没有那个权利义务关系!不像有些情况,继父母含辛茹苦把继子女养大,那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就该属于有遗产继承权的咧。所以在判断继子女是不是财产继承人范围这点上,关键就是看这抚养、赡养关系到底有没有形成。可不能稀里糊涂的,不然涉及遗产的时候就会有大麻烦
在有些家庭当中,因为弄不清楚这个状况,本来没啥继承权利的非要去争遗产,本来有权利的又不知道自己有权利,结果就使得家庭关系闹得乌烟瘴气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弄明白这个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
放弃继承意义解释
放弃继承它可是啥意思?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呢但是遗产还没处理之前咧,作出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依法享有的继承权利的那个意思表示。这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如果继承人按照一定方式清楚明白地做出放弃这个意思的表达就很有法律效力!比如说老李的父亲去世后不久,老李明确表示:“我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了”,那以后他就不能再反悔回来要这遗产了。很多时候呢是因为继承人自己有各种打算,或者出于家庭和睦方面等的一些顾虑,就选择放弃继承。不过做这决定之前呐可要深思熟虑
然而现实当中,就有那种做出放弃表示然后又心生后悔闹事的人,想着又要去分遗产。但是法律可是公平公正有相关规定,合法做出了放弃的意思表达就不能随便更改的。所以咱做任何和法律有关的事都要慎重看待着点儿。
劳动合同收费规定
按照咱们《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时候,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是以其他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就是平常说的不得要劳动者交押金!想象一下法律常识问答题,要是那些不良商家招工的时候强迫每个入职员工交个1000块押金,员工走的时候这押金又不好好退给人家,那员工得多糟心!这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了。有些求职的宝宝可能就不太懂这个法律条文,稀里糊涂就交了钱给用人单位。所以,咱们在职场求职的过程中都要多长个心眼儿,看清法律对自己是怎么保护的,对那些想要乱收费的单位坚决说“不”!
就算有些用人单位狡猾地换个说辞,比如“入职保证金”,也是一样的道理,本质上还是在违反相关法律。无论换啥名号收这笔钱,都是不合法。咱们劳动者们要看清楚其中的门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是最重要的。
劳动仲裁时效规则
对于劳动仲裁时效规则这部分吖,这挺关键的。仲裁时效就好比是一个时间的紧箍咒,如果违反这个时间,当事人可能就会失去一些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通常情况下,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那天算起的,但这只是总的规则。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仲裁时效出现变动!要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权利的主张,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的救济,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能让仲裁时效中断。然后又要重新计算开始的时间
比如说小李被克扣了工资,他在6个月前就知道了,正常他那仲裁期从那时起算。但是小李找了朋友帮他去跟老板说明了情况打算要回工资,老板也答应给了,结果拖拉着又过了两个月还没支付。从老板答应那一刻开始仲裁时效就中断,那后面整个开始时间就可能新算起再看有效期。而且呢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啥因素不能在正常时效内去申请仲裁滴时候,仲裁时效就暂时停止运算!还有个特殊点就是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一般规定的时效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一旦终止了,那可就得在终止之后一年内提出来!大家记住劳动仲裁这些门道和细则,遇到事情才不会手忙脚乱才更能够更好地维护住自己的权益
关于这些法律规定是不是觉得很值得人深思考虑大家觉得在现实里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是不是还有挺多难事的?反正我是觉得里面弯弯道道不少。大家要是看了文章觉得还行就给点点儿赞,分享分享给身边也苦恼这些事的人噻,如果有啥自己的想法就到评论区跟我说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