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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4 00:22:16
您知道吗?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里,在侦查阶段律师从“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摇身变成“辩护人”,这一变化可掀起了不小风波!是好是坏,众说纷纭。下面就带大家深入探究一番!
地位转变大不同
以前在侦查阶段,律师仅是“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得等到审查起诉阶段才是“辩护人”。现在直接明确为“辩护人”,好比从“临时工”成了“正式工”,身份那是焕然一新。身份的转变让律师能正式参与到侦查活动的方方面面,这种身份转变也意味其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比如一些案件中,律师有了辩护人身份,可以为嫌疑人更好地提供实质帮助。但这一转变也可能冲击部分传统观念,一些人可能对此不太理解。
会见核实有进步
这次修改里,辩护律师持三证就能无障碍会见嫌疑人,还能一起讨论案情、核实证据,连见 面时都不会被监听,这真的给律师和嫌疑人交流极大的便利。以前想详细确切交流案情多有不便,现在就能仔细详细地探讨,把案件每个细节都缕清楚!通过这个渠道,嫌疑人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观点,律师也方便收集线索和证据。不过可能个别侦查机关一开始还不适应,会遇到一点点小小的阻碍
权利责任双增长
律师有了辩护权,无疑手中的权利扩大了不少。为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那力量和底气都足了很多。这对嫌疑人来说可是大好事!另一方面,事情得一分为二来看,律师工作量也一下子明显增多了本来侦查阶段事情就特别敏感,调查证据、提辩护意见这些工作可都不轻松的。案件类型不同,律师就得研究不同解决方案。所以这对律师自己能力和精力要求高了很多
观点表达双刃剑
对律师在侦查阶段向有关机关表达观点这事,得从两面看。一方面,如果在正常司法环境,律师能合理表达意见建议,的确能促进案件侦查顺利进行,把错误的避免掉。但另一方面,如果司法环境欠佳,律师过早表达意见很可能被对方抓住漏洞、改变侦查策略。打个比方,假如律师透露嫌疑人一些没把握的抗辩要点刑诉法修改律师辩护,万一被不当利用,可能给整个辩护增添不少难度!
辩护作用多元化
在审查批捕时刑诉法修改律师辩护,律师不仅能进行程序辩护,也就是论证案件没逮捕必要,把逮捕程序给“拦下马”;还能实体辩护,就是论证嫌疑人不构成犯罪,说不定直接就撤销案件了。就有这样的实际案例,当律师有理有据辩护,真能让检方改变最初决定。可想而知,在法治道路漫漫长途上,发挥了多大的重要作用
但是吧现在这种没法官等第三方参与的辩护模式总让人感觉不太完美,觉得少了平衡和监督!
环境风险要关注
律师在侦查阶段新的角色和权利,面临一些新问题。比如调查会见可能让侦查机关感觉增加不少困难有意见;还有法律规定侦查阶段只能律师受委托做辩护人,但如果有些律师违规操作,那么和侦查机关对立矛盾加剧就是职业风险。怎样协调各方关系,规避风险,可是重要问题
这么多种权益规定下,如何保证律师权利充分落实又能确实为当事人服务同时化解可能的矛盾。大家觉得可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