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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3 21:57:42
家人们!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个37岁女性周某收入不高却背负巨额债务,这其中到底咋回事
惊人债务反差
这个申请人周某,才37岁。每个月工资就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就11592.27元,可申报出来的债务总额竟然高达2544万余元!这差距简直不要太离谱!完全超出了她能承受的范围,任谁看到这数字都得惊掉下巴一个普普通通的月薪几千的打工人,咋就背了这么大的锅?让人忍不住好奇这背后的故事。
申请程序阶段
5月9日的时候,记者去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网检索到,这申请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来的,现在处于破产清算申请程序的公告阶段!虽然看着只是个公告,可作用那不少。它告知大家如果申请人有不如实申报收入、财产啥的违法行为,知情人能通过“深破茧”平台或法院指定渠道提交异议材料。
官方明确说法
记者就以市民身份联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家说了,目前这案子还在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这只是申请审查公告,不是申请受理公告,目的就是广泛征集知情人反馈,好好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这么做其实也是要严格把关,防止有人浑水摸鱼。
制度设立初衷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聂莎律师说了,个人破产制度是为那些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咱的经济环境复杂,有人确实可能因为客观原因走向破产边缘,这个制度目的就是促进债务人继续创业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不过深圳律师事务排名深圳律师事务排名,前提可是任何人都不能恶意逃债唷!
条例程序选择
聂莎律师还讲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给了三种程序选择,有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债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它还对债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诚信要求很严格。法院会仔细调查债务来源、财产去向这些关键环节。
欺诈责任后果
要是申请人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信息,或者藏匿、毁损、转移财产这些试图利用破产程序逃债的欺诈行为,那法律可不会轻饶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看来法律在这方面的屏障立得挺稳固的。
大家说说,这么巨额的债务下,这个周某到底有没有可能存在一些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