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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5 03:05:32
你能想象不?一位女子本以为离了婚村里就能给她应得权益,可费老劲了,这中间过程那真是曲折得很!接下来就给大伙慢慢道来这事。
“家庭变故后的开端”
在2011年杨慧的父母周兰香和杨方离了婚。那时候因为有“计划生育”政策,她父亲担心被节育,就离开了村。母女三人单独立了户,户口本上还留着那年迁址的信息。村里当时似乎还有规定,两女户招来上门夫婿能分租地款
据周兰香讲,这事闹乎起来后,村集体起初还考虑到杨家情况律师代理信访,给到四口人的租地款分配权,具体前后两个媳妇咋分让他们自己协调。可这看似合理的背后,却埋下了后面的矛盾苗子。
“权益争议的起源”
杨慧和母亲不服现状。虽说村集体给了租地款份额,但后来村干部告知杨慧,结了婚就是出嫁女,没租地款了。可杨慧觉得自己和孩子都是村里成员,不给租地款太不公平。毕竟她们的户口本可都清楚显示和村集体的成员关系。在这个有着特殊家庭背景,且实行传统村规的小村庄里,“出嫁女”这个身份成了剥夺权益的依据。
“寻求外援之行动”
和村干部协商不通,那能咋办?杨慧没放弃。她偶然在网上知晓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能帮助农村失地女性维权,这就麻溜地跑去咨询。村集体那边,群众代表认为外甥不得参与财产分配,这是几十年来全村的老规矩了。有村干部还拿出他们的一套说辞,说什么“法律是大城市的,这里讲究风俗”,生怕满足了杨慧情况,引来更多出嫁女的权益之争,到时候村里可该乱套了。
“司法维权的困境”
维权跑到法律层面了。执行庭法官操着浓重方言,告诉杨慧和她咨询的律师,去社区问过律师代理信访,执行没钱。他考虑得也多,担心强制执法后村里五六十个类似情况(闺女出嫁户口在村里还想要地)处理起来麻烦。执行难度摆在这,不过林丽霞和徐维华律师一直尝试鼓励法官有所改变,就像她们在2009年和邢台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时那样,冲破旧习俗去执行。
“旧规与新识的碰撞”
这其中,还能看出深刻的传统村规民约影响。要是父母没离婚,“两女户”招上门女婿,女儿婚后还有经济利益。但现在的村规,媳妇能分到地,女儿结婚就没份,这浓重的“从夫居”思想底色,影响着村里财产分配。杨慧不服,代表的可是众多“出嫁女”对平等权益分配的呼唤。这背后是旧传统与新法律认知之间深深的碰撞。
“折中结果与新的起点”
经过这许多事之后,8月,杨慧总算等来了来之不易的补偿。虽说这是一个折中方案,她和村集体都作了让步。村集体这边怕局面乱套,杨慧争取到自己的部分租地权益,但孩子那边暂时没了下文。这样也好歹算她在这几十年传统束缚的村里,开启生活新起点。这个结果算不上圆满,可那也是杨慧艰辛维权的见证,未来不知如何,但也算曙光微现
大家说说,面对这种传统村规民约下的权益争议,到底该怎么平衡传统与现代法律平等观念之间的关系?